“上头电子烟”何以不再“上头”
6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本报记者暗访:兽用麻醉剂何以成“上头电子烟”》。看了报道,本人深受触动,“上头电子烟”之火在部分年轻人之间燃烧、蔓延。
各式各样的电子烟泛滥不堪,防不胜防的毒品“平替”野蛮生长。其中还有不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暂时没有列管,但易造成精神成瘾的药物为原料的“上头电子烟”在一些年轻人之间悄然流通、流行。这些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与列管药物的致幻效果相似,但制造、贩卖、运输的风险与后果却大相径庭,成为牟利者播撒火种的稳妥选择。
“上头电子烟”之火能被点燃,最底层原因在于一些年轻人对眩晕感的追求超过了正常好奇心的界限,更超越了法律红线、道德准则的约束。今天之所以存在着“上头电子烟”之火,并非因为年轻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毕竟我们从接受教育起,与毒品危害相关的科普宣传就不断被提及、重复、强调。
在记者的调查中也可以看到,买卖“上头电子烟”的年轻人正是因为知道贩卖和吸食毒品的严重后果,才退而求其次选择这些未列管但效果相似的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小心翼翼地通过“埋包”发货、雇佣同城跑腿、口令红包等方式流通。《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新类型毒品及替代物质叠加滥用种类更新迭代加速。
不可否认的是,法律红线的约束有一定的滞后性。打地鼠游戏的底层逻辑是,地鼠冒头,锤子来敲。同理,作为“上头电子烟”原料的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列管新增,永远会比其更新迭代慢一拍,哪怕更新迭代的幅度小之又小。如记者委托江苏某地公安局的禁毒大队鉴定出的氟胺酮类似物,虽然它与氟胺酮相比只是把分子式进行了微调,但确确实实就不属于列管药物范畴。它们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为年轻人的健康成长埋下深深隐患。这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一群群社会的新鲜活泼细胞。
“上头电子烟”呈现出聚众吸食的特征,不少年轻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式地被社会闲杂人员带偏,从而沉溺沦陷于“没有焦虑,只有快乐”的快感,“与现实脱轨,与记忆重叠”的刺激,进而走向又吸食又贩卖的深渊,抑或引发性侵、交通肇事等次生案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年轻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引导的缺位有关,不少年轻人对毒品的认识或许还停留在海洛因、冰毒的科普上,对“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性质、危害、后果认知不足。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主体应主动承担起毒品教育、监督管理的义务与责任,引导年轻人正确认知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全面提升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除此之外,要想“上头电子烟”不再上头还需要中国禁毒部门与各行各业的齐心协力。令人欣慰的是,6月16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新增列管美托咪酯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而美托咪酯正是2023年9月刚刚被列管的依托咪酯的替代物。当中国禁毒部门持续针对毒品滥用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当制药行业全方位监管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当酒店、私人影院等易涉毒场所开展常态化清查,当快递运输行业严格把关物流运输……“上头电子烟”之火又从何燃起?
黄颖哲(南京师范大学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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