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内幕信息登记材料与实际不符 钧达股份:现已更正材料并内部问责
中国网科技11月20日讯(记者 单征宇)近日,钧达股份发布整改公告。钧达股份表示,当公司对重大事项有所动意,开展前期项目论证时,公司所做的讨论就有可能对股价波动产生影响,此时内幕信息就已形成。此次违规事件发生,暴露了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到位。
目前,公司第一时间已对本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现已整改完毕,今后持续规范,并要求其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10月13日,钧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小红、郑彤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钧达股份在2022年的重大资产出售、重大资产购买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报送的内幕信息登记材料中,存在内幕信息登记时间与内幕信息实际形成时间不一致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钧达股份、公司董事长陆小红、董事会秘书郑彤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钧达股份此前主营业务涉及汽车塑料内外饰件。2021年,公司通过收购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51%股权跨入光伏行业。到2022年,钧达股份通过置出汽车饰件业务,以及收购捷泰科技剩余49%股权,实现主营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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