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地发布春节消费投诉举报数据 食品、网购、住宿成投诉热点
广西南宁、桂林、柳州3地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的春节消费投诉举报分析数据显示,春节期间,3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973件,其中,投诉460件,举报123件,其他为咨询。食品、网购、住宿成为投诉热点,未出现重大消费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投诉事件。
据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陈敏介绍,南宁市通过12315、12345政府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91件,其中,投诉229件,举报62件。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食品及餐饮存在过期、变质、有异物等质量问题。如消费者反映通过某外卖平台订购的食品里有异物、在某超市购买的酸奶超过保质期;售后不履行“三包”服务承诺;报修空调,服务不够到位;购买的家电未按时送货上门;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团购了餐饮优惠券,实际到店无法使用;通过网站平台购买观影套票,影院未按照套票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优惠。服务业存在违规收费,如餐饮店收取餐位费未做到事先告知、商业停车场存在未公示停车收费价格、未按公示价格乱收费等情况。所有投诉举报均已第一时间分流转办属地辖区调查处理,截至2月7日,已办结31件。
桂林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依托全国12315平台和广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共接收诉求249件,其中,咨询104件,投诉117件,举报28件。
假日期间接收的投诉举报共145件,同比上升101.4%,主要涉及价格、食品安全、住宿服务等方面。主要反映商品或服务未明码标价,未按照公示价格收费,或假日期间加倍收费等。其中,停车收费方面的投诉举报为27件;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29件,占比20.0%,主要反映食品有异味、变质腐败、混有异物、或者食用后身体不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超过保质期等;住宿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13件,占比9.0%,主要反映消费者预订酒店后因防疫政策或个人原因想要退订受阻,酒店的环境、配套设施与宣传不符或未达到消费者预期等。
春节假期,柳州市市场监管12315指挥中心坚持24小时人工值守,实现消费维权“不打烊”,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共接收投诉、举报和咨询433件,其中,投诉114件,举报33件,咨询286件。投诉、举报和咨询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4.85%。商品类投诉举报占比仍居首位,共有104件,一般食品类主要反映销售混有异物、变质等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家用电器类主要反映商家未积极履行售后责任,逾期送货等;交通工具类主要反映商家未积极履行售后责任或售后责任履行不到位。
服务类投诉举报共有43件,其中,餐饮和住宿服务主要反映酒店宾馆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到位,餐饮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停车服务主要反映停车场未公示收费标准,工作人员未按公示标准进行收费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主要反映电影院未按约定提供改签业务,电玩城等娱乐场所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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