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合同约定返还借款本金 爱国者关联公司被强制执行243万元

http://www.gkjw.com.cn  2021-11-26 11:10:37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 中国网科技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网科技11月19日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爱国者欧途欧(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途欧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243.2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张某与欧途欧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

  欧途欧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法定代表人冯军,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爱国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公司)、爱国者文化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年3月30日,被告欧途欧公司和被告冯军因业务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被告数码公司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合同约定借款300万元(实际交付241.2万元),借期期限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5月29日止,并约定逾期违约金为日千分之三。后原告实际向被告提供借款241.2万元。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期还款,截止至2018年7月3日,被告仅支付逾期违约金61.4万元,之后未再还款。

(责任编辑:单征宇)
责任编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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