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控股、傅军成失信被执行人 合计标的超3.7亿元

http://www.gkjw.com.cn  2021-10-08 18:12:20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 中国网科技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于9月24日新增5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限制高消费,失信行为均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标的合计超3.7亿元,申请人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案号为(2020)京0112执恢174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执行标的中贷款本金9000万元;贷款利息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共计355068.49元;按照18%/年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含)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照本金的5%计算,支付违约金450万元。

  案号为(2020)京0112执恢172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执行标的中贷款本金9000万元;贷款利息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共计355068.49元;按照18%/年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含)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照本金的5%计算,支付违约金450万元。

  案号为(2020)京0112执恢171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执行标的中贷款本金8000万元;贷款利息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共计315616.44元;按照18%/年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含)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照本金的5%计算,支付违约金400万元。

  案号为(2020)京0112执恢170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执行标的中贷款本金30596596.04元;贷款利息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共计120709.86元;按照18%/年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含)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照本金1.2亿元的5%计算,支付违约金600万元。

  案号为(2020)京0112执恢169号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执行标的中贷款本金8000万元;贷款利息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共计315616.44元;按照18%/年利率支付自2019年12月27日(含)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照本金的5%计算,支付违约金400万元。

  傅军对于以上债权和各项费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天眼查APP显示,傅军当前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5条,因自身失信被限制高消费记录6条,因关联企业失信被限制高消费记录10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5条,有被执行人记录33条,被执行总金额78.23亿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0条。

  据中国证券报微信公众号近日报道,傅军的资产平台主要是新华联控股,其已成为涵盖文旅地产、矿业、石油、化工、投资、金融、陶瓷、酒业等多个产业的多元化现代企业集团。凭借在资本市场的长袖善舞,傅军及新华联控股布局了新华联、赛轮轮胎、宏达股份、科达制造、北京银行、东岳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深陷债务问题,傅军旗下华瓷股份即将上市。华瓷股份将发行新股6296.6700万股。于2021年10月8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责任编辑:柯晓霁)
责任编辑: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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